学校门岗保安员职责
依据国务院《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和同区教体局签定的《保安服务合同》,我公司派驻学校的门岗保安员的职责任务是:维护学校正常秩序,预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及时发现、制止违法犯罪,确保师生人身和学校财产安全。为此,保安员在学校门岗处采取如下措施:
一、 根据学校门卫制度,查验出入校园人员证件,登记出入校园车辆和大件及贵重物品。
二、 根据学校保卫制度,对易燃易爆、管制刀器等违禁物品进行安全检查。
三、 制止闲杂人员在校园内从事有碍教学秩序的活动,疏通和劝离影响学校门口正常通行的车辆和人员
四、 遇有突发事件,通过劝说、劝解、隔离、堵截犯罪嫌疑人等方法,制止违法犯罪并及时向公安报警,同时向学校及公司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