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鹰剑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干部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12月29日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现下发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实施。
总经理:李鹤国
二0一一年元月一日
鹰潭市鹰剑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干部管理办法
一章、总则
一条、为建设高素质的保安管理队伍,为促进公司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对象:本公司的中层及基层管理人员。
本公司的中层干部指:被公司正式任命为大队长、经理、主任、部长以上的干部、公司管理委员。
本公司的基层干部指:被任命的分队长、班长及中队长
第二条、选拔聘任中层干部坚持的原则:
1、遵纪守法,思想素质高;
2、注重实绩;
3、经营管理能力强;
4、具有形成团队的人格魅力。
第二章、人事任免制度
第三条、中层干部任免由公司分管领导向总经理办公室递交书面报告,经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后,由总经理签署任免书;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在得到总经理的授权时,可对中层干部进行工作考核和任免谈话;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可直接对中队长以下干部进行工作考核并直接提出处理意见。
第六条、对中层干部的基本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好,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具有一定的保安管理和经营管理知识,熟悉和掌握现行保安行业相关政策,有较强的组织、指挥和执行能力;
3、善于开拓市场,勤奋敬业,乐于奉献,工作扎实;
4、办事公道,作风正派,善于团结同事和协调各方面关系。
第七条、对中层干部的工作要求与处罚。公司将视犯错干部的情节作出通报批评、降职、免职、清退的处理。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将依法对其追偿。
1、要遵纪守法,恪尽职守。凡受到司法机关处理和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给予免职处分或清退。
2、要坚决服从公司涉及职务任免和工作调动的决定,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者,将给予免职处分。
3、要努力学习,勤奋工作。对缺乏工作激情和工作思路、工作得过且过、业绩平淡者,将给予全公司通报批评、降职或免职处分。
4、要不断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对缺乏组织能力和执行能力者,将给予降职或免职处分。
5、遇事要请示汇报,对善作主张造成不良后果的,分别给予通报批评、降职或免职处分。
6、要尊重上级领导,维护领导威信。对目无上级和无正当理由不执行上级指示,将给予降职处分;对违抗上级指示造成损失的,将给予免职处分。
7、要一身正气,光明磊落。如利用职权营私舞弊、欺上瞒下者将给予免职处分。
8、要加强修养,提高素质。对参与赌博、涉足色情场所严重影响公司声誉者,将给予免职处分。
第五条、中层干部辞职方式:
1、自愿辞职:因个人原因不愿或不能担任现任职务,可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经公司批准后,可辞去所任职务。
2、引咎辞职:因主观原因,在员工中和外界造成不良影响,不宜继续担任现任职务的,应引咎辞职。
3、责令辞职:因工作失职或工作过失等原因,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公司责令其辞职。
第六条、基层干部的任免:
1、分队长(班长)由大队长直接任免,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中队长任免由大队长提名,报请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由人力资源部下发任免文件;
第三章、附则
一、本办法自2011年元月1日起实施。
二、本办法与现行法律法规有抵触的,按法律法规执行。
三、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