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制度
一章 总则
一条 为了公司员工在工作中所涉及的应当保密的事项包括公司财务报表及其他信息、公司员工档案及相关资料、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及经营决策、公司内部掌握的服务单位的信息及影像资料、上级部门下发的有明确要求保密的文件内容等不被泄露;为了在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密秘及客户单位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不被泄露;为了公司的利益和权益不受到损害,特制订本制度,望我鹰剑公司全体员工严格遵守。
第二条 秘密分为三等级:
1 、直接影响我公司或客户单位权益和利益的决策、文件、资料为企密一级。
2 、我公司或客户单位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经营情况为企密二级。
3 、我公司或客户单位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员工工资收入、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企密三级。
第二章 细则
第三条 严守秘密。不得将在保安服务过程中获知的涉嫌犯罪和个人隐私的影像内容、公司及客户单位涉密信息,以任何方式向公司内外无关人员散布、泄漏。
第四条 不得向其他公司员工窥探、过问非本人工作职责内的公司机密。
第五条 不准带机密文件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六条 严格遵守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借用管理制度。如需借用秘密文件、资料、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第七条 秘密文件、资料不准私自翻印、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翻印、复制时,应按有关规定经办公室批准后办理。复制件应按照文件、资料的密级规定管理。
第八条 会议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传播会议内容,特别是涉及人事、机构以及有争议的问题。会议记录(或录音)要集中管理,未经办公室批准不得外借。
第九条 调职、离职时,必须将自己经管的秘密文件或重要资料交至公司总经理,切不可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第十条 公司员工离开办公室时,必须将文件放入抽屉和文件柜中。
第三章 责任
第十一条 发现失密、泄密现象,要及时报告,认真处理。对失密、泄密者,根据具体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故意或过失泄漏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 、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3 、对窃取或失、泄密知情不报的;
4 、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