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鹰潭市体育场东三区

电话:0701-6216119 

董事长:李鹤国

手机:13907017572

总经理:徐玉英

手机:13807017535

公司邮箱:1244628255@qq.com


规章制度

大队长工作职责


 
    大队长在保安综合管理部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落实公司的布暑与指示,其主要职责是:
 
    1.严格执行勤务管理制度,对保安岗位勤查勤巡,及时处理勤务问题。
 
    2.熟悉掌握本大队人员的组成及勤务和岗点的基本情况,对保安队员的录用上岗、岗位调整应详细的记录。
 
    3.做好大队的行政管理工作,定期召开保安班、队长会议,检查监督勤务工作的落实情况。
 
    4.做好保安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保安员生活,增强工作凝聚力,确保服务质量,树立公司良好形象。
 
    5.负责保安员的岗位责任制考核及考勤工作。

    6.负责本大队各客户单位的服务费回收工作。

    7.协调好各客户单位工作关系,联系并洽谈本辖区的业务合同。

    8.负责处理本大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9.模范遵守请示报告制度,率先垂范礼仪礼貌规章。

    10.做好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上一篇:保密制度    下一篇:分队长职责

版权所有©鹰潭市鹰剑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鹰潭市胜利西路112号巡警支队(110)办公大楼
   赣ICP备11008413号-1  技术支持:logo b.PNG


come-he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