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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考核细则

考核细则
1、 值班时打瞌睡,一次罚款30元。 
2、 未按要求做好值班记录,交接班时未做好交接班手续,每次各罚款30元。
3、 未经批准私自找人替班每次罚款50元。
4、无故不参加学习、训练、会议等集体活动,每次罚款50元。   
5、不履行岗位责任、无故脱岗、私自串岗,每次罚款100元。
6、责任区内发生打架等治安案件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又没有及时报告的,罚值班员100元。
7、 酗酒后值班执勤的每次罚款100元。
8、 隐瞒和虚报情况,欺骗领导,视情节轻重,分别罚款50-150 元。19、执勤中遇犯罪分子袭击和暴力反抗时,不及时报警而临阵离场的,  罚款200元。
10、不听从上级指挥,不服从上级领导,罚款100元。
11、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公司组织重大活动安全防范期间,有违章违纪、失职者,参照相应条款加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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